近期接到不少咨询者的付费电话,都问我这样的问题:“于律师,我跟他分居已经满两年了,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
这简直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如果你也这么认为,那么不妨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
01 分居满两年是一次性判离的要求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去民政局协议离或者去法院诉讼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途径了。法律上没有任何一个条款说,分居满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很多人之所以会有这种误解,其实是因为下面这个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这个法条其实是说,在夫妻双方有这些情况时,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应当判离。
因为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并且双方不属于上述“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那么法院十有八九就是判不离的。
原告再次起诉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大概率就会判决离婚了。
因为从法院的角度来说,不会说一方一起诉,另一方不同意,就立刻就给判决离婚。
第一次判决不离是考虑到走进婚姻是大家的缘分,能维持的尽量维持,万一起诉的一方草率决定,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当然了,也有维稳的考虑。
给大家一个六个月的磨合期,六个月后,如果原告还是想离婚,再次起诉,就可以判离了。
02 因分居满两年被一次性判离的很少
法官依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的,实际情况中非常非常少。因为法律对于分居的要求实在是太严格了,严格到法官也不好把握。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肯定是不同床了,没有夫妻性生活了,也不互相履行经济上的扶养义务了。
如果你们名义上是分两个家居住,但时不时还来次小约会,或者一方还持续给另一方生活费,都不算是分居。
第二,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好,一方不想跟另一方在一起了,而不能是因为两地工作、跨国学习、外地就医等客观原因。
第三,时间上要连续计算两年以上。如果中间双方又和好了,跑回去一起共同生活,再次分居后时间不能累计。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两年以上,才会被“确诊”为感情破裂,但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分居满两年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少之又少,还是要等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才行。
比较有名的案例是,2020年6月15日,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和妻子俞渝的离婚案。
男方称双方已分居两年以上,女方则举证说,双方在分居期间曾一起旅游,男方还送花、送蘑菇给自己。男方也承认这是事实,但认为他们只是夫妻感情破裂,朋友感情并没有破裂。
这实在是太为难法官了,因为法官根本就拿不准,他俩在这期间有没有和好过,毕竟夫妻被窝里那点儿事谁也讲不清楚。最终,法官并没有给他们判离。
所以,奉劝有离婚想法的各位,如果协议不成就抓紧时间起诉,不要等分居满两年后才发现自己白白浪费了时间。
总结
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民政局协议离和法院诉讼离。
分居满两年,协议离不成,还是得走到法院去起诉,但法官很少能根据双方分居满两年,在第一次起诉时就给判离,大多数时候都要起诉两次才能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