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思想的开放,很多年轻男女可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在一起了,同时也有些同居异性为了规避应尽的法律责任或义务,故意不结婚;然而,他们并不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在他们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亦使他们本应享有的某些合法权益失去了法律保障,有的朋友就会疑惑,非法同居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一般而言非法同居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非法同居不构成犯罪,但是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缺乏法律基础,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所能受理的仅仅是彼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非法同居的人身关系是不确定的,不像夫妻,就是一夫一妻制,否则触犯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是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相应的赔偿的,甚至还能上升刑事责任;即同居关系中若是出现了一方还跟别人存在恋爱关系,法律是不调整的,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