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看股份有限公司都有哪些不同的特征呢,下面跟随小编一来探讨一下吧!
(注:法定代表人可以持股或不持股;法定代表人不能为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监事不能为财务负责人;监事也可以是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
特征
1、公司的资本总额评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限定;
4、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基础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入股金额;
3、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4、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5、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的情况,进行选择;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