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儿想到赶早摆个摊能遭骗哟,东西没得了,还要倒贴几十块钱。”近日,淳安县公安局大市派出所接到辖区王大娘报警称,卖菜时收到了一张百元假钞,感到十分难受。
“大娘,您别难过了,相信警察,坏人肯定跑不掉。”接警后,值班所领导向俊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一方面安排视频专员详细查看王大娘摊位的附近监控,另一方面安排警力前往周边区域进行摸排走访。
“对卖菜的王大娘来说,一百块钱可能就是几天的生活费了。”不出半个小时,民警迅速成功锁定嫌疑人余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询问调查。
经询问,嫌疑人余某如实承认了自己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不久前,余某销售挂历时意外发现钱款中混进了一张百元假币,觉得吃了暗亏,便想着找机会把假币花出去以弥补损失。当日经过王大娘的摊位时便以买菜为由,顺利用掉了这张假币,拿着找零的九十块钱匆匆离去。
因余某的行为已构成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