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置县历史短,但开发历史悠久。据九亩丘出土文物考证,早在3000多年前,洞头列岛就有人类活动。
春秋战国,为瓯越之地。秦,属闽中郡。西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属回浦县,隶会稽郡。东汉,建武元年至三年间(25-27),改回浦县为章安县,永和三年(138)析章安县东瓯乡置永宁县,遂为永宁县地,仍隶属会稽郡。三国,属吴国,仍为永宁县地。太平二年(257),分会稽郡东部置临海郡,永宁县属之。东晋,太宁元年(323),分临海郡立永嘉郡,以永宁县为郡治。宁康二年(374)分永宁县置乐成县,今洞头县境遂为乐成县地。隋,开皇九年(589),改永宁县为永嘉县,隶处州,今洞头县境为永嘉县地。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唐,武德五年(622),分括州置东嘉州,分永嘉县复置乐成县,今洞头县境又为乐成县地,隶东嘉州。南宋,咸淳元年(1265)属瑞安府。元,属温州路。明,属温州府。清,雍正六年(1728),置玉环厅,隶温州府。今洞头县境划玉环厅第二十都。民国元年(1912),改玉环厅为玉环县,隶瓯海道,今洞头县境为玉环县第四区。
1949年10月7日(农历八月十五)洞头境首次解放和1952年1月15日洞头全境最后解放后,均仍属玉环县。1953年6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洞头置县,隶浙江省温州地区专员公署。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洞头县建制,当年7月1日起划归玉环县。1959年1月7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玉环县建制。当年4月1日,洞头划归温州市。1964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洞头县建制,隶浙江省温州地区专员公署 。1965年3月1日起,县人民委员会正式对外办公。1981年9月22日,温州地区与温州市合并,洞头即改隶浙江省温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