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规避执行?

77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2 09:57:24    

作为债权人,经常会遇见一种情形:

自己的债务人是公司,公司拒不履行债务。在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债务人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一名与公司毫不相干的人。这就导致了,自己在胜诉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无法对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在诉讼阶段,是否可以申请禁止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本条主要适用于审判程序中的诉讼保全,其中提到的行为保全,责令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通常是指当事人对外的行为,而非其内部管理行为。法人(公司)的内部管理行为法院一般不予干涉。

因此,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禁止法人身份变更”的裁定,还是比较慎重的。一般上法院并不会禁止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目前只有极少数法院在实践中依据该条支持了禁止变更的申请。

二、在执行阶段,是否可以追加原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7条的规定,执行阶段可以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的几种情形中,并不包括追加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这种情形。

因此,在执行阶段,不可以追加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

三、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仍然可以上限消!

当然,即使不能够追加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并不代表原被执行人无法受到惩戒。

根据执行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此,即使公司在诉讼阶段变更法定代表人,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原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法院仍然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相关文章

  • 2025-04-21 15:31:07
  • 2025-04-21 13:56:00
  • 2025-04-21 08:23:21
  • 2025-04-21 04:30:37
  • 2025-04-21 01:14:47
  • 2025-04-20 15:17:04
  • 热门文章
    义务兵退伍贷款怎么贷?超详细申请攻略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省委书记多少岁退休 ?看完你就知道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产假和陪产假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解读】投标人公平竞争原则的重要性
    什么是倾销?反倾销调查:我国连续23年位居榜首,为什么中国企业备受打压?
    消费者保障服务 :构建和谐市场的关键"
    老人过世了,房产如何继承过户?教给你3个步骤,4种方法
    二手房过户手续费需要交哪些
    最新文章
    为什么植物叶子变黄(植物黄叶90%死于这个原因!)
    1. 浇水太多。叶片发黄发软,根系可能已经烂了。记住:宁可渴着,不要涝着。2. 光照不足。叶片失去光泽,慢慢发黄。特别是夏天,很多绿植都需要散射光。3. 营养不良。从老叶开始泛黄,新叶也无精打采。记得定期施肥,补充营养。4. 温度不适。忽冷忽热,空调直吹,都会导致叶片发黄脱落。记得远离冷暖气出风口。
    · 为什么植物叶子变黄(植物黄叶90%死于这个原因!)
    · 为什么圆床很少人用(以前很流行的“圆形床”,为何如今销声匿迹?)
    · 屋子里为什么有蟑螂(远离蟑螂侵扰,拥有健康家庭)
    · 新房为什么要装修才交付(没交房到底要不要看装修?这7点你要知道)
    · 昙花为什么不开花适宜温度多少(昙花怎么养才能开花)
    · 为什么有电流声音(在安静的环境中耳朵经常听到的电流声?)
    · 资金产品是什么(图解支付平台资金产品设计)
    · 什么样的投资好(人生最好的投资,往往是指这3种)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恩格百科 琼ICP备202300732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