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不动产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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