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 (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办案 机关 | 诉讼 环节 | 法律 条款 | 主要内容 | 羁押期限 | 批准 机关 |
月 | 天 |
公安 机关 | 拘留 | 第89条 | 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批捕 |
| 3 | 公安 机关 |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
| 1—4 |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
| 30 |
检察 机关 | 第165条 |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 |
| 14 | 检察 机关 |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
| 1—3 |
检察 机关 | 审查批捕 | 第89条 | 检察院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 7 | 检察 机关 |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7天 |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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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机关 | 侦查 | 第154条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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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 1 |
| 上一级检察院 |
第156条 | 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 2 |
| 省级检察院 |
第157条 |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按照156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2个月 | 2 |
| 省级检察院 |
第158条第1款 |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按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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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条第2款 | 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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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条 |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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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机关 | 第162条 |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期限,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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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7个月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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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机关 | 审查起诉 | 第169条 |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作出决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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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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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 15 | 检察 机关 |
第171条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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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机关 | 补充侦查 | 第171条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2次为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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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羁押期限最长6.5个月 | 6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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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法院 | 一审 | 第202条 |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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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3个月 | 3 |
| 上一级法院 |
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无具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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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 法院 |
第202条第3款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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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条第2款 |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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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机关 | 补充侦查 | 第199条 |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2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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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羁押期限最长20个月 (+二审发回后再次一审20个月)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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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法院 | 二审 | 第219条 |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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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条 | 二审开庭,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阅卷完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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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条 |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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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2个月 | 2 |
| 高级 法院 |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无具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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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羁押期限最长5个月10天 (+发回重审后再次二审5个月10天)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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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法院 | 死刑复核 | 第235条 |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无具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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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 法院 |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 羁押期限最长35个月2天 (一审后不上诉或抗诉,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 羁押期限最长40个月2天 (二审不发回重审,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发回重审) 羁押期限最长65个月12天 (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因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一审或二审,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因特殊原因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无具体羁押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