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
本文不是叙述或论证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职权。本文重点是用法律法规正确理解被代理人、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防止反方向使用。
1、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是自己的事,自己不能亲自去做的人。依据《民法典》”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代理人。代理人是(为被代理人)做事的人。依据《民法典》“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推理的结论:被代理人对应的为代理人。
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即代理人。依据《民法典》”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参考资料: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