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碰到供应商/商家没有办法开具发票,最终只能开个收据代替的,那这样行不行啊?我们来看看发票和收据究竟有什么区别?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一般为内部使用临时性票据,单位或个人收付款时的一种确认证据,分监制的收据(可作为原始凭证)和自制收据(白条)。
收据仅作为凭证,在单位内部使用,发票是合法有效凭证,但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所以说,收据无法代替发票,特别是企业要做成本核销的要注意了!
另外,发票也包括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字样,普通发票则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三联式的,普通发票是两联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作为一种财务凭证,还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法定凭证,购货方可以依据发票上的税额抵扣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普通发票一般不可作为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