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中国台湾省银行于2015年推出的业务模式,主要内容为屋主年满60岁时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依照房屋鉴定价值和贷款期限扣除利息后,银行每月或一次性发放养老金。
此业务优点为屋主可以保有住房权,无需另寻住所或移居养老院,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故屋主离世后,其继承人可选择支付贷款或出售房屋,银行扣除应缴贷款后剩余资金可分配给亲属。
然而,专家指出,"以房养老"存在的风险在于屋主在贷款期满后仍存活,可能面临债务回收及强制搬迁的困境,且银行需审慎评估房价波动和利率变化等因素,只可提供市值7成的上限贷款,这更适合房价较高的地区。市区外、老旧房屋可能仅有5成贷款额度甚至无法获批,这可能导致退休生活困难。
据各家银行的现行方案,贷款期限最长35年,贷款时间越久,需支付的利息越高,月度养老金越少。通常,"以房养老"适用于只有一套房屋、打算居家养老且无子女或不希望子女继承的人群,将贷款用以为养老生活。但一些银行会要求在办理此业务时提交子女同意书,避免日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