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最早叫做捕役。到了明朝,才开始叫做捕快。
要说明一点的是,捕快和衙役是不同的。衙役::衙门里的差役。他们负责衙门里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 捕快:衙门里的捕役。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等事务。
其实捕快有点像现在的临时工。而且捕快没有固定的俸禄,只是有生活补贴,叫做“工食银”。虽然也是吃公家饭,但是和正规编制人员还是不一样的。
电视剧武林外传里面,县里面的捕快,每个月可以拿到五钱银子。这样一年的工食银就是六两,由于包吃包住,所以这些钱大部分都能剩下。不同的地方,工银是不同的,很多地方捕快每年可以领取十两银子。但是这些钱能不能养活一家五口呢?
明朝的物价,以万历年间为例,一两银子可以买到380斤大米,或者50斤猪肉,又或者60斤羊肉。也就是说,如果每餐喝粥,一年十两银子的捕快家庭,倒是勉强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但是平时也要种点粮食,蔬菜,养鸡和织布什么的,这样生活质量在古代,也还凑合。
但是古代缺乏监督管理体制,捕快又大都没有文化,所以受贿索贿时有发生。但是由于官职太小,又要看捕头的脸色,所以平时勒索的钱财也就是酒钱或者饭钱。捕快的兵器多为腰刀或者木棍,主要是维护治安的作用,但是地位不高。有钱家的孩子也没有立志去做捕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