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960—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朝代,传九位皇帝,享国167年。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因皇室姓赵,也称赵宋。
疆域
领土范围
宋朝与辽国的疆界长期稳定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一线。由于失去燕云十六州的屏障,朝廷只能在边界上广植柳树。与西夏的作战方面,宋神宗力图开拓疆土,取得了绥、熙、河、洮、岷、兰等州。宋哲宗时又进一步取得了湟水流域,洮河上游与贵德一带的土地。崇宁三年(1104)宋廷置陇右都护府收复河湟,宣和三年(1121)西安州、怀德军又被西夏所取,宣和五年(1123)宋室重金向金国赎回幽云七州,宋朝也在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叙、泸、黔、邕等州。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不能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并且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
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是安抚使有时用武人。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的性质,所谓“以京、朝官权知,三年一替”。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分散,任期又短,武力削弱,无法与朝廷对抗。
政治
中央制度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经过这番改革,而皇帝便可以总揽大权。
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将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朝历代。
宋朝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职、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中央集权。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中唐、五代以来藩镇跋扈的局面,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虽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文人治国
北宋通过改革,采取了以文立国的国策,实行文人统治。宋太祖把科举制度作为人才选拔的基本制度,无论寒门士子,还是农桑人家,学而优者,均可以出入庙堂。文官出任中央及各地最高行政长官,地位居于武官之上。军队是军无常帅,帅无常军。
由于宋代皇帝都能较好地执行太祖训,大臣和文官也敢于发表意见,使皇权得到一定的束缚,大臣参与决策与执行政策的权力比前朝都大。庙堂之上,君臣争论不已;江湖之中,书生指点江山。这种开明的政治气氛,造成知识分子政治上有理想、文化上有创新、道德上有追求、生活上有保障。这种比较开明的政治为他朝罕有,也为宋朝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科举制度
在科举方面,宋太祖打破常例,以殿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最终的考核。这样一来,北宋王朝的官僚阶级队伍得到了壮大,从中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巩固了政权。
北宋建国后,就逐渐采取许多措施,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从宋太祖后期起,举人经礼部试之后,必须再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才算合格。这样,被录取的人便成为“天子门生”。
宋太宗在位21年,通过科举而得官的将近一万人。宋仁宗在位41年,单由进士一科而得官的就有4517人。沼帔数量庞大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国家的忠顺臣仆,便巩固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赋税制度
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但增加了丁税。而差役则甚为繁重造成人民负担,因此王安石变法时有免役法的推行。
北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政府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杂交也必须随同两税输的。
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引起价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
司法
五代时期谈不到有司法制度,藩镇跋扈,任意杀伐滥刑,视人命如草芥,刑部形同虚设。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京都
赵匡胤定都开封,称东京,从旧制设西京河南府(洛阳),宋真宗设南京应天府(商丘)为陪都,宋仁宗设北京大名府。此后,开封成为全国政治、经济、交通、文化的中心,开封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商业大都市,首都东京、西京和南京人口均超过一百万,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市内手工业作坊众多,街道两旁商店、旅舍、货摊林立,人来车往,十分热闹。
军事
在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宋朝之初,为了避免中晚唐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的乱象,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首先在军事方面,建隆二年(961年),他以“杯酒释兵权”的方法,解除了石守信、王审琦等一批手握重兵的节度使将对军队的控制,并设立中央禁军,将各地精兵收归京城禁军管辖,同时规定,禁军不再设置最高统帅,罢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及侍卫马步军正副都指挥使的职位,而且把禁军两司(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分为“三衙”,即殿前司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鼎足而立。
三衙的将领则用一些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来担任,且时常加以调动。这些将领虽统率军队,而军队的调遣和移防等事则须听命于枢密院同时,还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调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军队为将领所私有。从此结束了武人专横跋扈的局面,使宋朝对军队有了完全的掌握权。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同年七月,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武官的军权,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统领。但是,三帅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设立枢密院来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他任何官员都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发兵,却不能直接统军,这样就导致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同时,宋朝经常更换统兵将领,以防止军队中出现个人势力。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谓“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宋朝的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藩兵。禁军是中央军,也是宋朝军队的主力。厢军是各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则是按机关抽调的壮丁。藩兵是防守在边境的非汉民族军队。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禁军有一半驻防在京师及其附近,其余分戍全国各要冲地区,主要是为了镇压人民。边境上只屯驻较少量的禁军,对辽、西夏逐渐采取被动防守的方针。宋太宗曾这样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
经济
农业发展
生产技术的进步
北宋时期,南方农民普遍使用龙骨翻车来灌溉,比龙骨翻车运转力更大的筒车,也用来引水上山,灌溉山田。范仲淹的《水车赋》有“器以象制,水以轮济”之句,就反映了这种有轮轴、利用水力或牛力推动的筒车。北宋政府两次在耕牛缺乏的地区推广“踏犁”。“踏犁”是一种较好的人力翻土工具,四五个劳动力的功效相当牛耕的一半。这对畜力不足地区解决耕田的困难起过一定的作用。
在北宋的墓葬中,往往发现成组的铁制农具,如犁、耧、耙、锄、镰等,其中耙、锄等中耕农具较多,表明了农民对精耕细作的重视和耕作程序的增多。北宋农民还很注意积肥和施肥。他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认识到,土壤的性质不同,应施用不同的粪肥。所谓“用粪如用药”。当时对作物栽种的深浅疏密与产量高低的关系,也有所认识。禾谱、农器谱、农书、蚕书等农业生产知识的专著,纷纷出现,反映了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
水利
宋太宗时,在河北地区修作陂塘,并修筑长六百里的堤堰,设置斗门,引淀泊水灌溉,种植水稻,获得丰收。
南方地区水利兴修的成绩更为显著,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江北捍海堰、浙江捍海石塘、钱塘江堤、西湖等处。如钱塘江堤前后修筑多次,以真宗时所修最有成效。这次修筑,吸收五代时的经验,把石块装在竹笼里,堆砌成堤,堤外再打上木桩,增强了阻挡海潮冲刷的能力。西湖原灌溉良田千余顷,年久堙废。
宋哲宗时,苏轼任杭州知府,主持了西湖的疏浚工程,使附近农田均获其利。此外,福建莆田县的木兰陂,也是当时著名的工程。木兰陂有宽80米,高10余米,长160余米的大坝,可拦洪、蓄水、排灌,使万顷农田旱涝保收。至今仍十分坚固,充分显示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能力。
因地制宜
北宋农民克服了自然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在山地、江畔、海边开垦出大片良田。圩田在南方有了进一步发展,规模有所扩大,如著名的芜湖县(今属安徽)万春圩即有田十二万七千亩。此外,农民们还造出许多新型的田地,如山田、淤田、沙田、架田等。太宗时,全国耕地为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余顷。真宗时,增至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余顷。以后也不断增加。
农作物的推广和交流
随着北宋的统一,南北各地的农作物品种得到了交流。北宋初年,政府曾劝谕江南以至福建、广东等地种植原北方主要粮食品种粟、麦、黍、豆等。水稻的优良品种也在各地推广,其中最著名的品种“占城稻”从越南引进福建。后又推广到江淮和北方。甘蔗、棉花、茶叶、桑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范围也较前扩大。
手工产业
北宋时期,手工业生产有很大进步,汴绣、宋绣尤为著名。当时,各种手工业作坊的规模和内部分工的细密程度,都超越前代。 生产技术发展显著,产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大为增加和改进。最杰出的要算是北宋时期的各种瓷器了。
瓷器
北宋的瓷器,不论在产量还是制作技术上,比前代都有很大提高。当时,烧造瓷器的窑户,遍布全国各地,所造瓷器各具特色。 官窑、钧窑、汝窑、定窑和哥窑,是北宋五大名窑。官窑的产品,土脉细润,体薄色青,略带粉红,浓淡不一;钧窑土脉细,釉具五色,有兔丝纹;汝窑则胭脂、朱砂兼备,色釉莹澈;定窑以白瓷著称,并能制红瓷,其产品十分精美;章生一的哥窑及其弟章生二的弟窑盛产青瓷,产品被誉为“千峰翠色”。真宗景德年间,在江西新平设官窑,所造进贡瓷器的器底书“景德年制”四字,这就是后来驰名中外的景德镇瓷器。
在瓷器上雕画花纹是北宋时的新创,划花用刀刻,绣花用针刺,印花用板印,还有锥花用锥尖凿成花纹,堆花用笔蘸粉堆成凸形,再施白釉。宋瓷不仅是生活日用品,而且是精美的工艺美术品。北宋瓷器大量运销国外,在亚非各地都有大量出土,证明瓷器是当时的重要输出品。宋瓷已成为中国古代著名的艺术品,而享誉海内外。
采矿冶炼
北宋时,金、银、铜、铁、铅、煤的开采冶炼规模都相当大。重要冶铁中心徐州东北的利国监,有三十六冶,矿工约四千人。江西信州及其附近盛产铜、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采凿,得铜、铅数千万斤”。安徽繁昌冶铁遗址中,有高约2米,面积达750平方米的废铁堆,反映了当时冶炼的规模。在开采冶炼规模扩大的基础上,产品的数量大有增加。以铜和银为例,宋神宗时岁课铜1400多万斤,银20多万两,照官府征收十分之二税率计算,可推知年产铜7000多万斤,银100多万两,产量都超过唐朝数倍。另外,采矿冶炼技术也有很大进步。
丝质产业
北宋的纺织业主要有丝、麻、毛等部门,其中丝织业仍占主要地位,并以两浙和四川地区最发达。从河北东路到江南东路的整个沿海地区,丝织业也有相当规模。丝织品种类繁多,如绫有二十几种,锦有四、五十种。南北各地均有不少珍品,如蜀锦历久不衰,畅销全国;定州缂(kè课)丝,用各色丝线织出艳丽逼真的花草鸟兽,宛如雕刻而成,堪称一绝;单州(今河南单县)的薄缣(jiān肩),每匹才重四两,望之若雾,等等。在丝织业发达的某些地区已出现了一批独立经营的机户,以家庭手工业作坊的形式,为出卖商品而生产,反映了丝织业生产发展的新的情况。
漕运造船
北宋定都开封,东南漕运十分重要,船只是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加之海外贸易兴盛,便促进了造船业的进步。官营作坊以造漕船为主,同时造座船、战船、运兵船等,民营作坊则制造商船及游船。以漕船为例,真宗时,年产量达2900多艘。北宋船只的体积和载重量相当大,徽宗时造的出使高丽的大海船,称为“神舟”,据估计可装载20000石以上货物,载重量约为1100吨。海船都是“上平如衡,下侧如刃”的尖底船,具有吃水深、抗风浪强的优势。海船上主桅杆高十丈,头桅高八丈,共装帆110幅。全船分作三舱,中舱又分四堂。这种隔舱防水设备是中国造船工人的首创。
北宋官府设有很多造船场所,分布在今江西、浙江、湖南、陕西等地,其中虔州(今江西赣州)、吉州(今吉安)、温州(今属浙江)、明州(今宁波)是著名的造船基地。太宗时,全国每年造船已达三千三百余艘,远远超过唐代。北宋的造船业在当时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对外贸易中,中外商人乘坐使用的大多是中国制造的船只。
工匠地位的变化
北宋时期,在官私手工业作坊中,工匠的身份、地位有了变化。
私营作坊使用雇佣工匠,他们领取钱米作为雇值,雇值多少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而异。官营作坊役使的工匠,有从军队调来仍隶名军籍的军匠,也有从民间雇募来的和雇匠。此外还有一种当行差充的工匠,称“当行”或“鳞差”,这种当行工匠在北宋只作为辅助之用,他们和唐朝的番匠已有不同,不是无偿服役,而是付给一定的“雇值”。有的生产部门如铸钱作坊,还出现了类似计件给雇值的方式。这些情况都表明北宋工匠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缚已经有所松弛。
商业发展
白银和交子
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出现于北宋前期四川地区。北宋的纸币有交子、钱引和小钞三种。
随着北宋商品交换的发达,货币流通量也明显增加。唐玄宗天宝年间每年铸币32万贯,北宋从太宗时起每年就达到80万贯。以后逐渐增加,到神宗熙宁六年(1073),达六百余万贯。除铜、铁钱外,金银也作为半流通性货币使用。租税的征收、官俸的发给和对外贸易都使用银两。大城市有金银铺和兑房,专门买卖金银和兑换货币。国家税收中白银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1021年(天禧五)为883900多两,到宣和二年(1120)为1860万两。黄金虽在流通,但不占重要地位。
北宋时期还产生了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北宋建立后,四川地区长期使用铁钱,因铁钱重,携带不方便,公元10世纪末叶,成都市场上遂出现所谓“交子铺”,发行纸币“交子”,代替铁钱流通。仁宗天圣元年(1023)冬,政府看到发行交子有利可图,即借口商人争讼不息,正式创立“交子务”,改交子为官办,以36万贯铁钱为准备金,定期发行,流通区域仍限于四川。徽宗时,改交子为“钱引”,扩大流通区域。但钱引不备本钱,大量印发,于是成为人民的一大祸害。
商税专卖
由于商业发达,北宋政府对商税特别重视。在全国各地设置场、务等机构,专门征税。宋朝商税分为两种:过税,每关值百抽二,是对行商抽的;住税,值百抽三,是对坐贾抽的。正税之外,还有杂税。随着商业的繁荣,商税日益成为政府重要财源之一。真宗景德年间,商税只有450万贯,到仁宗时,即增加到2200万贯。
北宋政府为了搜刮更多钱财,对盐、茶、酒、矾等实行专卖,即由官府控制这些物品的生产并垄断销售。北宋专卖制度的实行,使得封建政府大获其利,但影响了私营工商业的正常发展。
城市经济
唐代开始出现的在大城市周围的定期集市——草市和墟市,到宋代已经普遍存在于各大、中、小城市周围,北方叫“集”,南方叫“墟”。农村中也出现定期举行的小市。
北宋十万户以上的城市从唐代的十多个增加到四十多个。其中开封、洛阳、杭州、扬州、大名、应天(今河南商丘)、苏州、荆州、广州、成都、福州、潭州(长沙)、泉州等都是著名的繁华都市。开封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最为典型。全市人口不下百万,城中店铺林立,计有六千四百余家,街上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市场上的商品从日常用品到奇珍异宝,无所不有。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居民区)、“市”(商业区)分区,交易只能在市里进行,而且只能在白天进行,入夜即止。北宋时,开始打破了“坊”、“市”和昼夜的界限。开封市内,商店可以随处开设,而且有了夜市和晓市。当时开封市内还出现了“瓦子”(或叫“瓦舍”、“瓦肆”),里面有“勾栏”(歌舞场所)、酒肆、茶楼和说书、唱戏的,热闹非常。
广告竞争
宋朝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市场竞争,各个行业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经营方式,多数商家利用“广告”进行角逐。宋代商人拥有较强的广告意识,其根本原因在于追求经济利益,客观原因在于他们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当时社会思想文化的影响,商人们在广告上大做文章,宋代出现了诸如“声响广告、商品展示类广告、悬挂式广告、媒介广告、节日广告”等一系列的广告形式。
海外贸易
唐代仅在广州一地设市舶司,负责外贸事务。北宋除广州外,又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秀州(今浙江嘉兴)五地设市舶司,使外贸规模成倍扩大。北宋中期,每年的市舶收入达六十三万贯,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北宋出口的商品主要是丝织品、瓷器、金属等,进口的商品主要是香料、药材、象牙、珠宝等。
宋代远洋航行的海舶,无论是船体构造还是经营规模,抑或成员人数都很庞大。船内作业的劳动编成,也截然分化。宋元时期中国造船业异军突起,所造船舶规模大,数量多。根据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二《江海船舰》的记载,大型中国海舶载重达1万~1.2万石(500~600吨),同时还可搭载500~600人。中型海舶载重2000~4000石(100~200吨),搭载200~300人。
城乡集镇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到北宋出现了新的转折。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市分区,即住宅区与商业区严格分开。北宋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彻底打破了“坊”、“市”的界线,商店可以随处开设,不再采取集中的方式。
全国人口
太平兴国五年(980)全国有6418500户、约达3210万人 [76] ,若加上未列入主客户统计范围的户数则该年有687万户、近3710万人;至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全国有20882258户、46734784口 [42] [77] ,学者考虑到宋代户口只统计承担赋役的成年男丁,故认为当时实际人口达11275万,并提出北宋人口峰值出现在靖康之乱前夕的宣和六年(1124),全国约有2340万户、12600万人。